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肇庆市地方税务局职能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08-05-27 10:03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 字号:

   肇庆市地方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:
  一、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、各项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,研究制定地方各税、费在本市的具体征收管理实施办法。
  
二、负责地方各税、教育费附加、社会保险费、文化事业建设费和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规费的征收管理工作。
  三、贯彻执行征收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制度的落实。
  四、负责税务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。
  五、检查监督地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税收法律、法规和规章的情况。
  六、组织税收政策法规宣传和理论研究。
  七、负责地方税务系统的税收计划、会计、统计和票证管理工作。
  八、按照授权或权限管理地方税务系统的人事、劳动工资、机构编制和经费。
   九、负责地方税务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、精神文明建设以及教育培训工作。
  十、承办上级地方税务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
 

地址:肇庆市西江北路28号          

电话:0758-2857613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邮编:526020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;  

传真:0758-285761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电子邮箱:zqdsbgs@126.com         

联系人:刘静娴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


 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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